七十七年那年因登革熱死亡人數高達兩三百個,因重症住到加護病房,或因此產生嚴重後遺症,更是倍數所以當時造成很大恐慌但相較於日據時代我們七十七年當時的醫療環境、衛生環境、人民健康狀況、營養狀況是遠勝於當時,但造成的傷害卻遠大於日據時代檢討其原因我覺得可歸咎於幾個方向,第一就是我們台灣長久以來醫病關係並不是處在一個健康狀態,醫病關係都建立在疾病短效的療效上,而非建立在一個良好的互信醫病關係,在這情況下碰到登革熱這種高燒不退且又極端痛苦的疾病,可想而知,病人會在短短時間看不同診所,我還碰過看五六個醫生的病人在七十七年的當下,衛生署並無明文規定,也沒強制規定,醫療院所必須交付處方簽給病人,所以醫生跟醫生之間對病人其醫療過程的資訊其實是封閉的

看完醫師打完針吃完藥,如覺得沒效,良性的醫病關係應是回去給原醫生看,看要如何想辦法改善,但由於醫病關係沒那麼好,大部分病人給甲醫師看不好,下午就換乙醫師,那乙醫師看不好隔天早上又換丙醫師,第二天下午仍然很痛苦,又找了丁醫師,就一直這樣換因為醫療制度的死角,所以後來醫生就無從知道前一位醫生到底打了什麼針給了什麼藥,有些病人比較細心會帶來沒吃完的藥,給我們做參考但大部分病人來就是要看病,那當這疾病沒什麼突破性治療法時,來就診時又是高燒又是疼痛,那一般基層診所的治療就一定是吊點滴打退熱針,那退熱針當時最流行的就是阿斯匹靈做成的針劑它是可以稀釋到二十CC的液體裡面,然後打進靜脈


從這個角度來看,得到登革熱的病人,可能在二三天內因看了多位醫生,而重複施打多劑阿斯匹靈,加上當時類固醇使用非常廣泛,只要是感冒發燒、骨頭痠痛,通常醫師也會給類固醇,所以可想而知,病人在前三天如果他看了三個醫生,說不定三個醫生都給同樣的阿斯匹靈和類固醇,但不幸的是登革熱剛好是會造成出血性的熱病假設在三天裡面三個醫生都打了阿斯匹靈及類固醇,那病人的出血傾向就會提高很多,類固醇雖有抗發炎鎮痛作用但它有副作用會讓人體免疫力下降,如果在短短幾天內,被打進大量類固醇或吃進大量類固醇,免疫力就會變得很低,在此情況下病情就可能演變成重症,也就是所謂的登革熱病毒性敗血症敗血症及出血症狀是當年登革熱主要死因

那相關單位在整個疾病過後,基本上我個人看法是船過水無痕,沒有真正去檢討這些問題,如何檢討以我個人專業角度來看,所有重症跟死亡案例,疾管局和衛生署都要去追究整個治療過程,每個診所看病必定有醫療紀錄,應把這些醫療紀錄調出來,做個總檢討
登革熱是天災也是事實,但整個醫療過程,如此盲目及重複不斷的錯誤治療,我認為這是人禍所以這次死亡人數如此多,其實是天災+人禍的結果,相關主管單位當它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事後也沒做徹底檢討,所以就不可能從此慘痛教訓學到經驗,經驗是需要不斷累積才能產生對某種疾病的預防與治療的知識

所以導致對於登革熱的防治,也只能噴噴藥盡量消滅病媒蚊,此舉搞的民怨四起,整個防疫效果就不是那麼理想台灣跟南亞的交流隨著大量的印尼、菲律賓、越南跟緬甸新娘日益頻繁,透過這層關係,基本上我們的門戶已經對南亞大開,所以登革熱未來將不在只是境外傳染而會變成本土性傳染病基本上這個疾病不被先進國家所重視,因為所有先進國家都不是登革熱好發地區,這些國家鮮少登革熱病人,所以他們連嘗試錯誤治療的機會都沒有,對於登革熱相關知識,也只能從零星病人身上以及這些落後國家的紀錄去獲取資訊,所以至今無論是診斷上或治療上都無法產生有用醫療文獻以供參考
我們診所在七十七年那年因地理位置的巧合,剛好有機會面對相當多的登革熱病人,那年診所的重症病例相較於整個南台灣是非常的低,少數幾個重症病人都是來之前就很嚴重了,剛發病就來診所看病的死亡率是零,重症的部分也趨近於零,就結果很符合當時日據時代新竹登革熱大流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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