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公告

做了30年醫生,總是隱約聽到內心深處的一摟聲音,「即使再平凡也應留下人生的故事書」,至少當做送給孩子最好紀念物,所以決定用三年時間寫下三本書。第一本名為「短褲醫生30年」,描述從醫來的生活大小事;第二本「溫馨的離去」嘗試透過對生死離別的體驗,來探討生命的意義,也試著透過這個角度來為成功下定義;第三本書「這般台灣,這般醫療」,將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這30年來台灣的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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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醫療現況問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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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醫師對藥師的期待

整個醫療體系包括醫師、藥師、護士、檢驗師、營養師,基本上就是同一個體系的人,我們可以用船的比喻來形容,整個醫療體系就是一條船,病人就是乘客。
在健保實施將近二十年的期間,這一條船我覺得已經不像是一條可以坐的船,作為一個醫生我感受到的是診所跟醫院之間心結很重,醫生跟醫生之間也互不尊重且沒有善意,不同的科別之間也有問題,醫生跟藥師之間問題更大,醫生跟護士之間也沒有那麼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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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台灣這般醫療

 

台灣的醫療表面上看似乎沒有甚麼問題,但是台灣的醫療,作為一個超過三十年的醫生來看,真的是問題非常的嚴重,第一個問題嚴重,台灣的醫療給付我們的人民應該要關心,但是長久以來都漠不關心,現在看病的支付制度目前已經跟東南亞的菲律賓印尼幾乎都是一模一樣,甚至於還有可能比馬尼拉跟雅加達低,我個人認為比越南也差不了多少只贏一點點,GDP差那麼多的不同的國家,在醫療的行為方面,給付意然是約略相等的,顯然台灣的醫療體制一定出了很大的問題,我們的民眾會覺得健保費用越便宜越好,反正不是他的事情,付少一點的錢可以得到更多的照顧,但是醫療體系的健保制度真的能夠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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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法第102條

 

藥師法第102條,由立法院修法通過的,時間在民國91年至92年之間,修法目的是有鑑於世界的潮流,先進國家都是醫藥分業,台灣慢慢的從開發中國家走進了已開發中國家,當然在醫藥分業這一塊,也就開始會有所著墨。台灣的醫藥分業在這次的修法之後,除了偏遠山地之外,所有的區域都列入了這個法的範圍之內,醫生負責看病、藥師負責包藥,醫生不能夠自行包藥,也沒有甚麼例外可言,要師法第102條的立意我個人覺得是良善的,因為長線來講,台灣應該也要走向醫藥分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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